Kaiyun(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公开征求《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意见建议-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欢迎访问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公开征求《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意见建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公开征求《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意见建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将《规定草案》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并注明“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立法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传承和发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弘扬抚州优秀传统饮食文化,培育抚州特色菜肴品牌,促进抚州特色菜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抚州特色菜肴的制作技艺和文化传承、品牌建设、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抚州特色菜肴是指形成、发展于抚州地区,使用本地制作技艺制作,体现抚州地域文化,享有一定美誉度,具有鲜辣香醇特色风味的菜品。

  第三条【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抚州特色菜肴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抚州特色菜肴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促进抚州特色菜肴发展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抚州特色菜肴发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行业协会】抚州特色菜肴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宣传,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组织行业交流培训,依法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等级评定、市场拓展等服务,配合做好抚州特色菜肴传承和发展工作。

  第五条【编制特色菜肴名录】县(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收集和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特色菜肴名录:

  第六条【特色菜肴名录】抚州特色菜肴名录应当载明菜品的名称、品相、风味、原辅材料、制作技艺、文化渊源等,并实行动态调整。

  已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特色菜传统制作技艺,其对应的特色菜直接列入抚州特色菜肴名录。

  依法取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和老字号的餐饮企业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特色菜品,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名宴、名菜、名点、名店评选活动中获奖的特色菜品,直接列入抚州特色菜肴名录。

  第七条【发掘文化资源】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强抚州特色菜肴的文化发掘。组织收集、整理、研究和记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民风民俗、民间传说、名人典故等文化资源,传播抚州文化。

  第八条【菜肴研发创新】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支持开展抚州特色菜肴菜品风味、食材搭配、制作技艺、摆盘装饰等方面的创新研究。

  支持利用广昌白莲、崇仁麻鸡等地理标志产品食材开发特色菜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康养机构等利用抚州道地中药材开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食材运用等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从制作技艺、健康养生、营养科学角度,依法依规推广抚州特色菜肴。

  第九条【鼓励预制菜发展】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特色预制菜产业园规划,依法引进预制菜企业、仓储冷链企业、预制菜装备生产企业等产业链条企业,引导构建加工仓储、冷链配送一体化预制菜服务体系。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工业kaiyun手机网 开云登录网址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科技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餐饮企业开发以抚州特色食材为主要原辅材料的预制菜。

  鼓励和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餐饮企业、仓储冷链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特色预制菜,推动研发成果及技术转化,培育特色预制菜品牌,推动抚州特色菜肴预制菜产业发展。

  第十条【标准化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抚州特色菜肴标准化建设。

  支持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抚州特色菜肴团体标准,指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制定或者完善抚州特色菜肴的企业标准,推动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发展。

  第十一条【品牌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抚州特色菜肴品牌建设:

  第十二条【品牌管理】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抚州特色菜肴品牌的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抚州特色菜肴品牌信誉,不得有损害抚州特色菜肴品牌信誉的行为。

  第十三条【非遗和老字号】鼓励发掘抚州特色菜肴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和支持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支持开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传承与传播活动。

  鼓励和支持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申报中华老字号,传播抚州特色菜肴老字号品牌历史和文化,依法保护老字号品牌。

  第十四条【宣传推广】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应当推进抚州特色菜肴的宣传推广。

  市、县(区)融媒体中心应当开辟专栏,以制作特色菜肴厨艺竞赛节目、美食纪录片等形式对特色菜品、名厨名师、厨艺新秀等进行宣传报道。支持社会力量创作和传播抚州特色菜肴相关图书、短视频等文化产品。

  抚州特色菜肴相关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和职业院校应当组织或者参加展览展销、美食推介、文化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广特色食材、特色菜品和制作技艺。

  支持抚州特色菜肴相关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美食集聚区、酒店和景区配套建设抚州特色菜肴文化博物馆、展示场所、体验中心,举办专题展览。

  第十五条【特色食材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发掘与培育本地优质特色食材和康养饮食资源,推动食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建立特色食材生产集聚区,提供绿色、有机、健康的食材,保障抚州特色菜肴食材供应。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推动建设抚州特色菜肴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抚州特色菜肴食材产销对接。

  第十六条【融合文旅发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抚州特色菜肴消费,培育抚州特色菜肴精品旅游线路,发布美食地图与消费指南,推动抚州特色菜肴消费融入特色节会、美食节庆、文化交流、体育赛事等文化体育旅游活动。

  第十七条【发展农家乐】公民或者企业可以依托传统村落、自有房屋,利用乡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及以农民生产生活等资源发展农家乐、家庭农场,提供观光游览、农家餐饮、旅游民宿、农事参与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等发挥产业融合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创办农家乐、家庭农场,打造原生态食材供应链和乡村美食,满足餐饮市场需求。

  第十八条【人才培养和激励】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抚州特色菜肴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抚州特色菜肴实用人才。鼓励通过授徒传艺、大师进课堂、厨艺技能竞赛等方式,传承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开展抚州特色菜肴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推荐申报国家和地方有关人才项目和荣誉。鼓励和支持抚州特色菜肴高技能人才申报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十九条【就业创业扶持】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抚州特色菜肴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鼓励餐饮创业。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对接市场用工需求,促进抚州特色菜肴从业人员就业创业。

  第二十条【资金和政策支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抚州特色菜肴发展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创新发展。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利用乡村振兴帮扶政策,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发展抚州特色菜肴乡村振兴产业。

  第二十一条【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害抚州特色菜肴品牌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条【品牌维护】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损害抚州特色菜肴品牌信誉行为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有相关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现将《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民以食为天。抚州市特色菜肴被视为是赣菜园中的一朵奇葩,承载着抚州文化的精神价值,连接着从“田间”到“舌尖”的百姓日常,是抚州靓丽的文化名片、产业名片、旅游名片。促进抚州市特色菜肴高质量发展,对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传承特色菜肴技艺、弘扬特色菜肴文化、助推消费扩大升级、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抚州市高度重视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先后出台《抚州市提振消费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以推动特色菜肴产业发展、品牌培育、市场拓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赣抚农品”“赣抚优品”“和味楼”“俏临川”等区域品牌创立,甲鱼粉皮、黎川芋糍、临川牛杂、葵花莲子等特色菜肴火爆出圈,提升了抚州特色农产品及特色菜肴的整体形象和市场认可度,增强了消费者对抚州特色菜肴的信任和青睐。但餐饮行业人才“青黄不接”、人才培育载体相对薄弱、促进特色菜肴发展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严重制约了抚州市特色菜肴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抚州市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凝练、固化,对当前抚州市特色菜肴传承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设定针对性条款加以化解,以进一步推动抚州市特色菜肴高质量发展,以美食文化为载体,讲好美食故事,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绿色食材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让“抚州味道”带动地域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江西省打造赣菜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赣府厅字〔2020〕79号)、《抚州市提振消费行动方案》等。

  抚州特色菜肴发展促进立法列入立法计划后,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确定由东华理工大学负责该课题,与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课题组赴江苏省淮安市、广东省佛山市等省市及抚州市各县(区)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市内县(区)商务系统座谈会、市直机关、餐饮协会座谈会等,并书面征求了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长期性的工作,针对抚州市目前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的现状和需要,结合抚州市各部门职能配置,《规定草案》第三条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部门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职责,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协同管理工作合力。

  特色菜肴发展促进工作离不开资金和政策支持。《规定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抚州特色菜肴发展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抚州特色菜肴生产经营者等主体利用乡村振兴帮扶政策,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发展抚州特色菜肴乡村振兴产业。

  1.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体系建设。特色菜肴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技艺的技能人才,人才培养一直是特色菜肴发展的难题与重点,《规定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抚州特色菜肴相关专业或者课程,鼓励通过授徒传艺、大师进课堂、厨艺技能竞赛等方式,培养抚州特色菜肴人才、传承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推荐申报国家和地方有关人才项目和荣誉,鼓励和支持申报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2.建立菜肴名录,强化菜肴品牌建设。《规定草案》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县(区)按“公开征集—推荐申报—实地调查—专业评审”等程序推荐菜品,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公布名录,名录载明菜品名称、制作技艺、文化渊源等关键信息;同时明确非遗对应菜品、地理标志菜品等直接列入名录的情形,兼顾传统传承与品牌认可。支持设立统一标识、注册集体商标,推动融入“江西小炒”等赣菜品牌,支持企业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培育“四名”品牌;建立品牌管理、投诉举报和惩戒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品牌维护责任,对侵害品牌的行为依法处理,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加强文化赋能,推进菜肴宣传推广。《规定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市、县(区)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应当推进抚州特色菜肴的宣传推广。融媒体中心开辟专栏,制作厨艺竞赛、美食纪录片等节目;支持社会力量创作图书、短视频等文化产品;鼓励行业协会、企业、院校参与展览展销、美食推介等活动;支持建设文化博物馆、展示场所和体验中心,多维度传播“抚州味道”文化。

  1.挖掘当地饮食文化资源。《规定草案》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强抚州特色菜肴的文化发掘。组织收集、整理、研究和记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民风民俗、民间传说、名人典故等文化资源,传播抚州文化。支持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承传播活动;鼓励申报中华老字号,保护和传播老字号品牌历史文化。

  2.保障特色菜肴食材供应。《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市、县(区)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发掘与培育本地优质特色食材和康养饮食资源,推动食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建立特色食材生产集聚区,提供绿色、有机、健康的食材,保障抚州特色菜肴食材供应;推动建设抚州特色菜肴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抚州特色菜肴食材产销对接。

  3.推动菜肴研发创新。《规定草案》第八条规定,支持开展抚州特色菜肴菜品口味、食材搭配、制作技艺、摆盘装饰等方面的创新研究,利用广昌白莲、崇仁麻鸡等地理标志产品食材开发特色菜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利用抚州道地中药材开展抚州特色菜肴制作技艺、食材运用等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从制作技艺、健康养生、营养科学角度推广抚州特色菜肴的食疗养生。

  4.扶持预制菜产业发展。《规定草案》第九条规定,要求县(区)政府结合产业园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产业链企业入驻,构建加工仓储、冷链配送一体化服务体系;鼓励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联合研发预制菜,推动成果转化和品牌培育,拓展产业发展新赛道。

  5.促进文旅与乡村业态融合。《规定草案》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要统筹推进抚州特色菜肴消费,推动特色菜肴融入精品旅游线路、节会赛事等文旅活动,发布美食地图与消费指南,实现“美食+旅游”双向赋能;鼓励依托乡村资源发展农家乐、家庭农场,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合作社合作,打造原生态食材供应链和乡村美食,助力乡村振兴。

  6.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规定草案》第十九条规定,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抚州特色菜肴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鼓励餐饮创业;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对接市场用工需求,促进抚州特色菜肴从业人员就业创业。

  7.推进标准化建设。《规定草案》第十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抚州特色菜肴标准化建设。支持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抚州特色菜肴团体标准,指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制定或者完善抚州特色菜肴的企业标准,推动抚州特色菜肴产业发展。